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3月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大會作工作報告,披露了多起涉及新型犯罪及技術應用的司法實踐與裁判規(guī)則。
報告顯示,過去五年全國法院審結危害網(wǎng)絡安全犯罪案件9326件,涉及2.2萬人,案件數(shù)量較上一個五年增長158.5%。在依法懲治網(wǎng)絡亂象方面,報告提及兩名青年因惡意“人肉開盒”,非法獲取并散布他人隱私信息,已被依法定罪判刑。此外,針對利用新技術實施的金融犯罪,法院明確表示將嚴懲以虛擬貨幣為媒介的洗錢、逃匯等犯罪,協(xié)同防范非法跨境轉移資金。
值得關注的是,報告對智能汽車領域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清晰界定:駕駛人醉酒后即便啟用輔助駕駛功能,仍應承擔刑事責任。這一認定強調了科技應用必須嚴守法律底線,意味著輔助駕駛系統(tǒng)的使用并不能免除駕駛人作為法定駕駛主體的注意義務與法律責任。
報告顯示,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等持續(xù)推進醉駕治理,辦理醉駕刑事案件意見出臺后,判刑人數(shù)由2023年32萬降至2025年23.1萬,因酒駕造成交通事故及致死、致傷數(shù)量均有下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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